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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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预售合同后,双方均可能面临解约及违约责任。买受人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合同无规定则参考《民法典》;出卖人违约则按购房协议追责和赔偿。已备案的预售合同解约,需办理注销手续。预售合同是预售方与购买方之间的协议,约定房屋所有权转移和款项支付等事项。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出卖方成功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时,由此所缔结的房屋预售协议亦具备法律效力;然而,如果出卖人在签订认购书时并未能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文件,那么该份认购书将不被视为有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和法人可以协商确定以定金方式担保债权,但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价值的20%。实际支付的定金若与约定有较大出入,则视为定金数额的变更。若债务人履约,定金可抵扣或退还;若违约,需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对债权的有力保障,也提醒当事人要谨慎约定定金金额。

若您所签署的为商品房预售协议,则依据现行法规,该协议通常会在签订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送达至您手中;而若是二手房交易,签署完成后即可获得合同文本。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开发商有义务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协议。

将向阁下建议如下:首先,稍作澄清的是,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细则内容,并未直接涉及到您现在面临的烂尾楼房屋按揭停顿的困境。因此,这项法律条文并不适用于对当前问题的解析与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