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付首付办贷款,婚后共同还贷且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预售协议房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同时,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2)夫妻婚后购买的预售协议房产,即便只登记一方名字,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若双方有关于房产分割的书面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提醒:离婚分割预售协议下的房产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且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夫妻双方先协商分割。若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将房产判给产权登记一方,剩余贷款也归其承担,另一方能获得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补偿。
(二)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便只登记一人名字,若无书面约定,通常均等分割。若有书面分割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房子归产权登记方,剩余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另一方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补偿。
2.婚后买房,即便只登记一人名字,通常是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若有书面分割约定,则按约定来。
结论:
预售协议下的房产离婚分割分情况,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且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先协议处理,无法协议时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婚后购买即便只登记一方名字,一般为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有书面约定按约定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付首付、办贷款,婚后共同还贷且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这体现了对婚前个人财产出资的保护,所以在离婚处理时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倾向于判归产权登记方,剩余贷款为其个人债务,而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共有原则,即便只登记一方名字,通常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是为保障双方权益。若有书面约定,则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按约定处理。如果大家在预售协议下房产离婚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夫妻预立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夫妻预立的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有效的,所谓预立,无非也就是夫妻在感情较好的时候,就已经对财产分割的问题先行拟定了相关的书面协议。只要夫妻预立的这份财产分割协议没有侵犯到第三人的权益,其他方面也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财产分割就应该按照夫妻之前拟定的协议来处理。
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在不侵犯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具法律效力的。 在婚内财产协议签订时有三种情况是属于无效的: 1、夫妻双方将离婚后的某一部分财产划归子女所有。 2、婚前一方承诺将名下财产划归到共有财产中,然而婚后并未办理变更手续,这种情况下一般视作无效。 3、限制离婚自由的财产协议属于无效。
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在不侵犯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具法律效力的。 在婚内财产协议签订时有三种情况是属于无效的: 1、夫妻双方将离婚后的某一部分财产划归子女所有。 2、婚前一方承诺将名下财产划归到共有财产中,然而婚后并未办理变更手续,这种情况下一般视作无效。 3、限制离婚自由的财产协议属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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