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预售金退还情况因性质而异。若为定金,遵循定金罚则,给付方违约无权要回,收受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例如在购房预售中,若消费者不想买了,属于给付方违约,定金难以退还;若开发商原因导致无法交易,需双倍返还。
(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像政策变化等致使合同无法订立,定金应退还。比如房地产调控政策突然调整,导致原本可以进行的交易无法完成,定金就应返还。
(3)若预售金非定金性质,在合同未签订时,消费者可主张退还。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收集付款凭证等证据,通过消协投诉、仲裁或诉讼解决。
提醒:
处理预售金退还问题时,要注意保留相关凭证,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一)明确预售金性质。若为定金,给付方违约不能要求返还,收受方违约则双倍返还;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合同未订立,定金应退还。
(二)非定金性质预售金,合同未签订时消费者可主张退还。
(三)解决途径:先与对方协商退款,协商不成,收集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可向消协投诉,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预售金能否退还,要看其性质。若为定金,给付方违约不能要求返还,收受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但因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双方的原因致合同未订立,定金应退还。
2.若预售金非定金性质,合同未签时消费者可要求退还。可先协商退款,协商不成,收集付款凭证等证据,通过消协投诉、仲裁或诉讼解决。
结论:
预售金能否退还取决于其性质和具体情况,还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退款问题。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若预售金属于定金性质,给付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不履行约定义务需双倍返还。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像政策变化致使合同未订立,定金应退还。若预售金并非定金性质,在合同未签订时,消费者可主张退还。实践中,可先和对方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收集付款凭证等证据,通过向消协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若在预售金退还方面遇到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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