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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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住房质量出了问题,要先找房产开发商解决。因为一般来说,住房质量问题都得由开发商负责。不过,如果开发商没处理好,或者给的解决方案不行,业主就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

在法律框架下,购房者拥有合法的退房权利。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居住环境严重影响生活,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并索赔。定金全额退还的情况也有明确规定,为购房者提供了有力保障。

若购置之新建物业出现质量瑕疵,购房者有权与开发商进行积极谈判,请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必要的修缮和改进工作。在经过了开发商的整改之后,若仍无法达到双方事先约定的品质标准,购房者将有权选择撤销房屋购买协议,同时向开发商提出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的主张。

新住宅项目在保质期内质量问题由开发公司负责;超保修期后,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负责处理索赔,由房屋所有者解决;由邻居装修改造或居住不当引发的问题,由上下住户共同承担处理。

购置新居发现质量问题,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未达到使用标准,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协议,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经济损失。购房者应依法维权,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