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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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之定金不予退还,其合法与否尚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付款方违约,则收款方可依法不予退还定金;反之,若收款方违约且未能按照约定给予双倍返还,此种情形均属非法。在此情况下,付款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收款方返还双倍定金。

买方与卖方若就退还押金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依据法院判决要求退还。退款条件包括双方未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且买方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署。买方需提供充分凭证如书面记录或通话录音。若购房者非真心购买,可通过补充协议退回押金。对于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买方可随时退回押金。

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事宜,主要包括两种情况:首先是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遵循诚信原则的交款人严格依照合约规定执行自身责任与义务时,其所支付的购房定金可予以全额返还或以相等金额的购房款予以抵扣;其次,若收款方未能按照协议规定履约,此时定金便享有向对方双倍索回的权利。

购房订金的退还问题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规定。如果购房者无法与开发商签署预售合同,通常无法要求退还订金。但若开发商违反法律规定或隐瞒重要信息,导致合同无法签署,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订金。此外,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或因不可抗力无法达成共识时,开发商也应退还订金。

关于退还订金之事,通常情况下,购房者所支付的订金是可以得到退还的,然而,若购房者已与房地产开发商签署了相应的合约,那么此项订金便无法顺利地得到退还,此时,房地产开发商有权向购房者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