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若无法定或约定的例外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房屋,若一方用个人婚前财产全额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双方书面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其子女个人名下,这几种情况房屋属于个人财产。除此之外,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明确房屋归属在婚姻生活中十分重要,若遇到复杂的房产归属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法定或约定的例外情形。
2.解决措施和建议:
-若想让房屋成为个人财产,可通过以个人婚前财产全额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双方进行书面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个人名下等方式。
-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应明确财产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若对房屋产权归属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1.通常情况下,夫妻在婚姻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都算共同财产,不过有法定或约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2.特殊情况有这些:一是一方用自己婚前的全部财产买房,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就是个人财产;二是夫妻双方书面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三是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房子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没有上述特殊情况,婚姻期间买的房子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民法典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的规定。
(2)不过存在例外情形。其一,一方用个人婚前财产全额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方个人名下的房屋,为个人财产;其二,若双方通过书面约定该房屋归一方个人所有,按约定执行;其三,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个人名下的房屋,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3)在不存在这些例外情况时,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在处理婚姻期间房屋产权问题时,要注意保留出资等相关证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准确判断房屋归属。
(一)若想确保婚后购买的房屋产权归属明确,夫妻双方可进行书面约定,明确房屋归一方个人所有。
(二)如果用个人婚前财产购房,要保留好资金来源证据,且将房屋登记在出资方个人名下。
(三)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时,要确保资金由父母账户直接支付,并且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个人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专业解答婚姻期间购置房产未明示归属的,无论房产证上标注哪方名字,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若登记在子女名下,可按出资比例确定双方权益,除非另有约定。但若婚后一方父母单独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的个人赠予,房产视为该方个人财产。
专业解答婚前个人购置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姻期间购置房产归属取决于出资来源:如父母全款赠与并登记在子女名下,房产归个人;如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共有。若父母首付款后,婚后共同还款,房产通常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法律实践可能有差异,具体情况需结合当地法规。
专业解答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婚前一方全款购房并取得产权,通常视为个人财产。但如果自愿将房产登记为双方共有,即使最初由一人出资,也会被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予,转化为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夫妻一方婚前购房首付及贷款以个人财产承担,婚后共同还贷并登记其名下,离婚时房产归属需协议决定;如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可能判归登记方,未偿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相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按民法典规定,由登记方补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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