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法拍房只有房屋预售合同可以签吗

法拍房只有房屋预售合同可以签吗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50人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制度,当事人在签订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时,尽管尚未完成相关报批与登记程序,然而此举却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有效性。换句话说,这种情况下所交易的房屋产权并不会立即发生变更,但其背后潜藏着一定的风险。
依照相关法律条文,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之后,即使暂时未能履行报批以及登记手续,亦不影响到该合同的效力。然而,签订此类合同之后,交易房屋的所有权其实并未得以即时转让。
从现实情况来看,房屋买卖交易的双方通常会选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房屋过户阶段来办理相关的报批和登记手续。而房管部门则会将房地产交易及房屋所有权发证审批工作同步进行,待受让方支付完土地出让金后,房管部门才会批准交易并着手核发房产证。由此可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实际上并未受到报批、登记手续的直接影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于此类事项的规定并非旨在鼓励购房者购买无房产证的房屋,而是出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考虑,避免轻易判定合同无效。尽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物权无法即时发生变更,因此对于购买此类房屋的买受人来说,潜在的风险依然相当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