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对于停产放假期间结薪事宜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当非
劳动者个人因素导致企业停业或停产后,如为期不超过一个固定
工资支付周期(通常是一个月)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资双方签订的
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薪资标准,足额发放给员工相应的薪水。
其次,假如由于停产放假时间超出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即在这之后劳动者继续提供了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那么所支付给他们的劳动收益就不能低于当地区域性的
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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