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月薪达到2500元人民币,然而我们必须承担约400元人民币的
社会保险费用及
住房公积金,这使得每月实际可支配金额仅有2100元人民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雇主应依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以本
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费用,并将其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而作为员工,我们也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个人工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计入个人账户。
对于那些没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他们同样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这些费用将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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