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离职之后的一个自然月份之内,所应领取的当
月工资须得到及时且完整的结算和支付。
1、如果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已签订了具有法律约束力及效力的书面
劳动合同,那么,在
劳动关系解除之后,用人单位有义务依照先前的约定,向劳动者足额支付相应的
工资款项。
2、根据现行规定,工资应依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约定,在其指定的日期准时支付。
3、倘若遇到
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则应将支付日期提前至紧接其后的工作日进行。
4、工资的结算和支付频率最低为每个自然月份一次,对于实行每周、每日、每小时计薪制度的员工,可以按照相应的周期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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