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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每月加班不能超过多少小时

时间:2024.09.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410人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条款所述,私营企业若因生产经营需要且经过工会及员工共商受益后,方可延长其工作日内的有效工作时间。通常情况下,每天的加班时长不应超过一个小时。如遇应急突发状况需延长工作时间,应当首要考虑保障劳动者之身心健康,亦需严格恪守每天累积加班时间不得多于三小时之准则。
然而,无论何种特殊情况下,每个月份中的累计加班时长都应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4、《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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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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