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离职之后如何继续缴纳
社会保险的问题,我们提供以下两种可能的解决方案:首先,您可以委托刚刚离职的原单位为您的
社保事项提供过渡性
代理服务;其次,如果选择成为自由职业者或灵活就业者,那么您也可以选择自行缴纳社会保险。
具体解释如下:
1.单位代理缴纳社保:您可以寻找合适的代理机构来帮助您办理社保事务。
通常情况下,这种代理服务涵盖了五项主要的社会保险责任。
在此过程中,您只需负担自身应承担的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即可。
但请注意,代理机构通常会象征性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用,由此导致的经济压力可能相对较大,因此,您需要根据个人的财务状况做出抉择。
2.个人独立缴纳社保:对于自主缴纳社保的人士来说,您最多只能缴纳三项基本的社会保险(即失业、医疗和养老)。
您需要带上相关证件,亲身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的办事大厅,在柜台上选择符合您经济承受能力的缴费档次,并严格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完成缴纳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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