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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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若雇主与员工约定六个月试用期,则劳务合同有效期至少为三年。

一年到三年。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长度依劳动合同年限定:不满一年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最长六个月内设为试用期。同一合同只能有一次试用期约定,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并非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借口,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保护,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试用期不得规避平等权责,禁止变相试用期。无论试用期还是正式期,雇主都应依法履行保障义务。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约定劳动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果约定劳动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那么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固定期限三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若雇主与员工约定六个月试用期,则劳务合同有效期至少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