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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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未进行备案是否影响其法律效力在房地产领域中,未经过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仍然具备法律效力,其有效性并不受制于是否完成了备案登记手续。对于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而言,签署各方需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确保意思表示的自愿真实性;同时,合同条款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法定的形式规范标准;最后,不得违反任何法律以及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以确保预售关系的建立和存续是合法合规的。

购房合同备案效力取决于约定,有明确备案条件的按约执行;无此约定则不可单凭未备案否定合同。二手房买卖中,卖方有产权且合同合法,则合同有效,不以备案为生效前提。

预售合同虽已在相关部门备案,但尚未加盖公章,尽管如此,该合同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在房屋买卖这类涉及财产权益的合同中,双方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双方签字即代表对合同内容的认可与接受,能够证明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预售合同虽已在相关部门备案,但尚未加盖公章,尽管如此,该合同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在房屋买卖这类涉及财产权益的合同中,双方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双方签字即代表对合同内容的认可与接受,能够证明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商品房预售合同未备案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合同双方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诚自愿表达意愿,内容合规,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因此,即使未备案,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合同仍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