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
杨世远律师,1978年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曾任职民营上市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外资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等职务。2019年加入北京天驰君泰(宁波)律师事务所,现任律所劳动法律业务部主任,在企业合规领域,特别是人力资源合规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劳动争议类案件、婚姻家事类案件(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合同纠纷类案件、侵权纠纷类(交通事故等)案件。
立即咨询
未满十六周岁者是否具备从事暑期工作的资格依照我国现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群体实际上是无法被法律所许可进行暑期打工实践活动的。该规定明确指出,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指定亲属,有责任及义务对其身心发展给予必要的保护与维护,并确保他们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非法招募未满十六岁的青少年从事劳动活动。

针对未成年人(即年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者)是否具备从事暑假兼职工作的权益问题,需要针对具体情形加以判断和确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未成年工或青少年工人的概念是指年龄处于年满十六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的劳动者。他们作为劳动法的重要主体,同样具有享受劳动权利和进行劳动活动的能力。

15岁青少年可寻找暑假打工机会,但工作临时且非全职。薪资待遇应达到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并以小时计算,结算周期不超过15天。我国禁止企业使用童工,但特定行业如需聘用未满16周岁者,须获审批并保障其权益。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参与暑期打工。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相关法律,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需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受教育权,不得将其劳动力非法转让给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将受到法律制裁。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能否参加暑假工,需视情况而定。若已满十六周岁,可作为未成年工参与,但需遵守国家关于工种、劳动时间和安全防护的规定,禁止从事超负荷或有害健康的工作。若未满十六周岁,则禁止参加暑假工。特殊情况需遵循《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