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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能领取医疗补助金吗

时间:2025.08.29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978人
律师解析:
1.工伤职工领取医疗补助金情况不同。
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可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该补助金。
3.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合同,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

案情回顾:

小何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后,小何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小何认为自己应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却以未缴纳工伤保险费为由,拒绝支付该笔费用,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案中小何属于七级伤残且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符合领取条件。
2、由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规定,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应当由该用人单位承担。所以小何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其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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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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