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四级
伤残赔偿情况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本人
工资。
2.
伤残津贴按月发,为本人工资的75%。
3.工伤职工
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按规定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若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
工伤保险基金补差价。
4.用人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
医保费。
本人工资是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有上下限标准。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不幸受伤,经鉴定为工伤四级
伤残。小朱认为自己应得的
赔偿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其实际
月工资计算,公司却主张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因为小朱实际工资低于该标准。同时,对于伤残津贴的支付和基本
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基数,双方也存在分歧,小朱与公司协商无果,遂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所以公司按此标准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符合规定。
2、伤残津贴应按月支付,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小朱和公司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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