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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8.0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146人
律师解析:
1.协商解除
双方就解除事项和补偿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之后单位开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
2.劳动者单方解除
预告解除要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通知;
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过错,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并要求补偿。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过失性辞退书面通知即可;
非过失性辞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多付1个月工资,并给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提前30日告知工会或全体职工,报告裁员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公司工作,近期公司经营不善欲裁员。公司未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就直接通知小朱被裁,且未支付经济补偿。小朱认为公司裁员程序不合法,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补偿,而公司则称情况紧急无法按程序进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公司裁员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中的经济性裁员。根据法律规定,经济性裁员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裁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要支付经济补偿。
2、公司未按此程序进行,属于违法行为。小朱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法程序完成裁员流程,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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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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