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者离职有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两种情况。要是想离职但领班不批准,得先确定自己适用哪种离职方式。
若适用预告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能
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就行。也就是说,按规定提前书面通知,不用用人单位批准。通知时要保留好
证据,比如用邮政快递,在快递单上写“离职通知书”,留好快递底单和查询记录,证明已履行通知义务。到时间就可以办
离职手续。
要是适用即时解除,比如用人单位用
暴力、威胁或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手段
强迫劳动,或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需要注意,领班没有批准离职的最终决定权。如果按法律规定履行了通知程序,用人单位却以领班不批准为由阻止离职,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单位工作,因个人原因想要离职,但领班不批准。小朱不清楚该如何处理,于是咨询法律途径。小朱不确定自己属于预告解除还是即时解除,也不知道领班不批准是否合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朱属于预告解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正式工作期间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但要保留通知证据,到时间可办理离职。
2、若小朱属于即时解除,如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等情况,可立即
解除合同,无需事先告知。
3、领班无批准离职的最终决定权,若按法律履行通知程序后,单位仍以领班不批准阻止离职,小朱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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