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
仲裁有效期也就是
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通常是一年,从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
在这一年时效期内,要是当事人一方找对方
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
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要是因为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没办法在一年仲裁时效期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等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仲裁时效期间接着计算。
另外,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
劳动报酬发生争议,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不过,劳动关系终止的,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准确适用时效规定对劳动
仲裁结果很关键。要是超过时效申请仲裁,对方可能以时效已过进行抗辩,这对申请人权益会有不利影响。所以大家一定要留意仲裁时效,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仲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曾在某公司工作,公司
拖欠其劳动报酬。小朱知晓权利被侵害后未及时
申请劳动仲裁。一段时间后,小朱欲申请仲裁,公司却以超过一年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小朱称期间曾向公司主张过权利,认为仲裁时效已中断应重新计算,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申请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小朱知晓公司拖欠报酬时起,一年时效开始计算。
2、若小朱能证明在这一年时效期间内曾向公司主张权利,仲裁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无法证明,公司以时效已过抗辩可能成立,会对小朱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3、若小朱与公司劳动关系
存续,其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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