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合同精选解答 > 哪些情形可适用劳动赔偿金

哪些情形可适用劳动赔偿金

时间:2026.10.1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956人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几种情形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赔偿金。
第一种,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得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要是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二种,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第三种,用人单位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碰到这些情形,可先和单位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能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入职某公司后,公司一直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作三个月后,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在未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直接解除与小朱的劳动关系。小朱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公司拒绝。小朱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赔偿,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公司未与小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小朱额外两个月的工资。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此公司违法解除与小朱的合同,需支付相应赔偿金。小朱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