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撤销部门使员工权益受损,一般员工可获
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订立
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
月工资,就能
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给劳动者
经济补偿。
公司撤销部门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这时,公司要先和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像调整工作岗位。要是双方谈不拢,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要是公司没按法律规定处理,没和员工协商,也没支付经济补偿就直接
解除合同,员工能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违法解除合同的
赔偿金,
赔偿金额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公司工作多年。公司突然撤销部门,未与小许协商,直接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小许认为公司的做法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撤销部门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先与小许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如调整工作岗位等。若无法达成一致,公司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小许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2、该公司未按法律规定处理,未与小许协商且未支付经济补偿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小许有权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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