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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时间:2026.10.07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098人
律师解析:
工伤职工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分不同情况。
要是工伤职工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一般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要是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终止劳动合同,就得向工伤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工伤职工除了能拿到经济补偿金,还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于工伤职工来说,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及时和用人单位沟通。要是和单位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回顾:

小许是某公司工伤职工。小许主动提出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后小许了解相关法律,认为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双方产生争议。同时,小许还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若工伤职工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通常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公司在小许主动提出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不支付经济补偿符合规定。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三倍数额,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3、工伤职工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小许可按规定要求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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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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