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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时间:2026.10.05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138人
律师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先说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这样做能让用人单位有时间安排后续工作,保证正常运营秩序。
再讲即时解除。当用人单位出现这些情况,劳动者能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比如,没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没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因用人单位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让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若用人单位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要是劳动者遇到上述情况,可根据实际选择合适的解除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使用。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试用期过后,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他的劳动报酬,小朱准备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却称小朱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才能离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小朱则认为公司存在过错,自己可即时解除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小朱所在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其劳动报酬,符合即时解除的情形。
2、公司要求小朱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才能离职的说法不成立,小朱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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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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