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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出现后多久可以进行补交

时间:2026.10.01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802人
律师解析: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用人单位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这段时间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关于补缴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要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保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费。要是没及时缴纳,发生工伤后能补缴。但补缴效力有差异,补缴后新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补缴前的费用,一般还是用人单位承担。
要是用人单位没依法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出工伤后才补缴,补缴前的工伤待遇等费用,工伤保险基金通常不支付,由用人单位负全部责任。
为维护职工权益、减轻自身负担,用人单位应及时给职工参保缴费,别等发生工伤后才补缴。否则,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更多费用,职工权益也可能受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受雇于某单位,单位未在小朱入职三十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作期间小朱发生工伤,单位在小朱工伤后才补缴工伤保险。小朱要求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全部工伤待遇费用,单位认为补缴后费用应由基金和自己按规定分担,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该单位未及时为小朱缴纳工伤保险,已违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的规定。
2、虽然单位在小朱工伤后补缴了工伤保险,但补缴前发生的费用,通常工伤保险基金不会支付,仍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所以小朱补缴前的工伤待遇费用应由单位承担,补缴之后新发生的费用,才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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