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员工因大病
被辞退,一般能获得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
月工资,就可
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单位要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要是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
履行合同,单位就得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已无法履行,单位要按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
赔偿金。
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和单位协商补偿问题。协商不成,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
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多年,不幸患上大病。医疗期满后,小朱无法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未给其另行安排工作,便直接将小朱辞退,且未支付任何补偿。小朱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理,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公司却拒绝协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且应支付经济补偿。该公司未提前通知也未支付补偿,直接辞退小朱的行为
违法。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公司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小朱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继续履行;若小朱不要求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小朱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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