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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一年内的时间该怎么算

时间:2026.09.27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 阅读:1093人
律师解析:
工伤认定一年内的时间计算,要区分不同主体。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有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能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没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这段时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用人单位没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的1年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属于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情况。一旦超过这个期限没申请,就会丧失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
建议用人单位及时在规定时间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费用。工伤职工及近亲属、工会组织也要留意1年的除斥期间,及时申请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在工作时受伤,其所在单位并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许起初也未在意,直至事故发生一年零一个月后,才想起去申请工伤认定。此时,小许与单位就工伤待遇问题产生争议,单位以小许超过申请时效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费用。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应由单位负担。
2、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此1年为除斥期间,无中止、中断情形。小许超过该期限申请,已丧失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其要求单位承担工伤待遇费用难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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