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以绩效为由
辞退员工有无补偿,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公司有合法有效的绩效制度,制度里写明绩效不达标是辞退条件之一,还能证明员工确实绩效不达标,并且辞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员工,支付
代通知金或者符合预告期限,那公司属于合法
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不用支付
经济赔偿,但要给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公司没有合法的绩效制度,或者有制度却没法充分证明员工绩效不达标,又或者辞退程序不合法,像没通知工会,那公司的辞退行为很可能被认定
违法。这时公司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员工
赔偿金。
员工要是觉得自己权益受损,可先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能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以绩效不达标为由将其辞退。小朱认为自己工作表现良好,公司并无合法有效的绩效制度,且未提前通知他,也未支付代通知金。而公司称有绩效制度,小朱确实绩效不达标,辞退程序合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公司有合法有效的绩效制度,明确规定绩效不达标为辞退条件,能证明小朱绩效不达标,且辞退程序合法,提前通知并支付代通知金或符合预告期限,公司属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赔偿,但需按小朱工作年限
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若公司无合法绩效制度,或无法证明小朱绩效不达标,或辞退程序不合法,其辞退行为会被认定违法,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朱支付赔偿金。小朱若认为权益受损,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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