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有不少规定。
续签要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原则,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续签。
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协商一致,就能续订劳动合同。要是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
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用
支付经济补偿;要是用人单位降低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就得支付经济补偿。
连续订立二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严重违纪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也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要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及时和劳动者协商续签事宜,防止未及时续签形成
事实劳动关系。不然,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支付
双倍工资等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朱与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单位提出续签,维持原约定条件,但小朱不同意续订,单位认为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小胡在该单位已连续工作满十年,
劳动合同到期时,单位却只愿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胡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小朱的情况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小胡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理,单位应与其签订。
3、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及时与劳动者协商续签,避免未及时续签导致事实劳动关系,否则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等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