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N+1”补偿里,“N”是工作年限对应的
经济补偿,“1”是通知金。工作不满半年有无“N+1”补偿,要分情况。
要是用人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解除合同,比如
劳动者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订立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协商变更合同未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
月工资就能解除合同。工作不满半年,“N”是0.5个月工资,没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就要付“N+1”,也就是1.5个月工资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
违法解除合同,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
赔偿金,不是“N+1”补偿。要是用人单位因其他合法情形解除合同,像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就不用支付“N+1”补偿。
所以,劳动者遇到单位解除合同,要先看解除原因,判断单位解除是否合法,再确定自己能拿到哪种补偿。对补偿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许在公司工作不满半年,公司将其辞退。小许认为公司应给予“N+1”补偿,而公司则称无需支付。双方产生争议,小许遂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N+1”补偿。
案情分析:1、若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小许,“N”为0.5个月工资,此时公司需支付“N+1”,即1.5个月工资补偿。
2、若公司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许支付赔偿金,而非“N+1”补偿。若公司依据其他合法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如小许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则无需支付“N+1”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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