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中介将意向金给房东后还可以退还么

中介将意向金给房东后还可以退还么

时间:2026.09.1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860人
律师解析:
中介把意向金给房东后能否退还,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如果意向金属于定金性质,按照《民法典》规定,给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没权利要求返还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双倍返还定金。要是买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购房约定,房东可以不退还;要是房东违约卖房,就得双倍返还。
要是意向金不属于定金性质,只是为表明购房意向交付的款项,没达成购房合同,买方一般有权要求退还。要是中介未经买方同意把意向金给了房东,买方也能要求中介和房东返还。要是房东已基于这笔款项为交易做了准备,有实际损失,可能会依据公平原则,要求买方适当补偿。
要是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通过中介看中一套房子,交付意向金。中介未经小朱同意将意向金给了房东。之后小朱因个人原因不想购房,要求退还意向金。房东认为小朱违约,拒绝退还;中介则称钱已给房东,自己无责任。小朱与房东、中介协商未果,遂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首先需确定意向金性质。若为定金,小朱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购房约定,房东可不退还;若房东违约不卖房,应双倍返还。若不属于定金,仅表明购房意向,未达成购房合同,小朱有权要求退还。
2、因中介未经小朱同意将意向金给房东,小朱可要求中介和房东返还。若房东基于该款项为交易做了准备产生实际损失,可能根据公平原则,要求小朱给予适当补偿。
3、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小朱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房产律师靳双权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