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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怎样去解除

时间:2026.09.1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423人
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有这些步骤。
要明确录用条件。招聘或入职前,用人单位得用书面形式向劳动者说清楚录用条件,且条件得合理、能操作。像技术岗位,可规定通过相关技术考核是录用条件之一。
要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要客观记录、评估劳动者试用期工作表现,像工作成果、考勤情况等。比如劳动者多次没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得有工作记录当证据。
用人单位要在试用期内做解除决定。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要及时决定解除,过了试用期就不能以此为由解除了。
用人单位要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说明解除理由。通知要送到劳动者本人手上,让其知道解除的事。
要是用人单位没按这些步骤来,可能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获得相应经济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应聘某公司技术岗位,入职时公司未书面明确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小朱多次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但公司未对其工作表现进行客观记录。试用期快结束时,公司以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仅口头通知小朱,未说明解除理由。小朱认为公司解除行为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案情分析:

1、公司未以书面形式向小朱明确告知录用条件,不符合法律要求,录用条件的告知应具有明确性和书面性。
2、公司没有对小朱试用期工作表现进行客观记录和评估,缺乏证明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
3、公司未在试用期内及时作出解除决定并书面通知小朱,且未说明解除理由,不符合法定程序。因此,公司的解除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小朱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获得相应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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