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员工离职未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可这样处理。
员工在
试用期没提前三日通知,转正后没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就属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若此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能要求员工担责
赔偿。损失赔偿涵盖招收录用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有约定按约定)、生产经营和工作的直接
经济损失等。
单位可在员工离职时,和员工协商赔偿,让其赔偿相应损失。要是协商不成,单位能通过劳动
仲裁维权。仲裁时,单位得提供
证据,证明员工
违法解除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具体数额。
此外,单位要及时安排人接替离职员工工作,尽量减少突然离职对工作的不利影响。而且,按照法律,员工办完工作交接,单位应支付已工作期间的
工资。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员工,转正后未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便离职。公司认为小朱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包括招收录用他所支付的费用以及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公司与小朱就赔偿事宜协商,小朱拒绝赔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转正后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离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该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
赔偿责任。
2、公司可要求小朱赔偿招收录用费用、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若协商不成,公司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但需提供证据证明损失及具体数额。
3、公司应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小朱工作,降低不利影响,且在小朱办理完工作交接后,依法支付其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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