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伤纠纷精选解答 > 工伤离职后再入职算骗保吗

工伤离职后再入职算骗保吗

时间:2026.08.14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1084人
律师解析:
工伤离职后再入职算不算骗保,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员工工伤离职时按规定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之后重新入职,这是正常劳动行为,不算骗保。骗保是指用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
比如,员工离职时拿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后再入职新单位,就不涉及骗保。然而,若员工离职时隐瞒工伤已治愈等情况,还继续领不该领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者虚构、夸大工伤情况来多拿赔偿,这就属于骗保。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还会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单纯工伤离职后再入职不算骗保,但要是故意欺诈获取工伤保险待遇,就算骗保。大家要遵守法律规定,别做骗保的事,不然会面临法律后果。

案情回顾:

小朱因工伤离职,离职时已按规定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后小朱重新入职新单位。然而,小胡认为小朱这种工伤离职后再入职的行为属于骗保,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单纯的工伤离职后再入职本身不构成骗保,小朱离职时已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再入职是正常劳动行为。
2、骗保是指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行为。若小朱存在隐瞒工伤已治愈等情况继续领取不应享受的待遇,或虚构、夸大工伤情况获取更多赔偿,则属于骗保。依据《社会保险法》,骗保者会被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现有情况看,若无欺诈行为,小朱不构成骗保。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杭州刑事辩护刘学勤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6824 执业6
专长: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

优势:

有团队,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电话:

18868196843

律师简介:刘学勤律师,男,汉族,法学院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现为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是杭州市权益保障部门的值班律师、杭州市滨江区婚姻与家庭传承委员会委员,联系电话:18868196843。另外刘学勤律师在执业期间办理较多的工伤案件以及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刑事辩护等各种类型的诉讼与非诉业务。本人待人耐心真诚,理论功底扎实,工作认真负责,成功代理了多起民事诉讼纠纷案件和刑事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本人在承办案件过程中,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刘学勤律师,已执业6年,执业地区为浙江杭州,认证执业律所是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868196843,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