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伤鉴定精选解答 > 何时可以进行工伤三期鉴定

何时可以进行工伤三期鉴定

时间:2026.07.20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 阅读:1375人
律师解析:
工伤三期鉴定是对工伤职工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所做的鉴定。一般要在工伤认定后,治疗基本终结且伤情稳定时开展。
工伤认定是开展三期鉴定的前提,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会进入后续三期鉴定程序。治疗基本终结指医疗措施基本完成,病情没明显变化。伤情稳定要求职工身体状况相对平稳,不会随时间有大波动。
通常职工出院一段时间,身体恢复到一定程度就能申请三期鉴定。像骨折患者,骨折部位基本愈合,不用频繁做特殊治疗,就可考虑申请。
申请时,职工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诊断证明等,以此证明工伤事实和伤情状况。之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评定,确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具体时长,这能为工伤职工赔偿提供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治疗一段时间后,小朱认为自己身体恢复到一定程度,便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三期鉴定。但公司认为小朱治疗尚未基本终结、伤情也不稳定,不应该进行三期鉴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工伤认定是启动三期鉴定的前提,小朱已被认定为工伤,具备申请三期鉴定的这一基础条件。
2、进行三期鉴定需治疗基本终结且伤情稳定。小朱认为自己已符合该条件,但公司有不同看法。判断是否符合此条件应根据医疗措施是否基本完成、病情有无显著变化、身体状况是否相对平稳等标准。若小朱骨折部位基本愈合,无需频繁特殊治疗,可认为符合条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评定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为赔偿提供依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昆明工伤赔偿段彪永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1471 执业15
专长:

工伤赔偿

优势: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律所:

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电话:

13308806608

律师简介:段彪永律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 段彪永律师是云南省工伤赔偿实务专家律师,著有《企业劳动用工合规管理百例》一书,对于农民工及劳动工伤从业人员具有深刻指导价值。段彪永律师在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昆明日报、工人日报等新闻媒体发表专业文章或评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专家影响力。 段彪永律师创立铁三角工伤律师团队,现有成员12人。段主任工伤律师团队是云南省最专业的工伤律师团队之一,拥有丰富的工伤赔偿实务经验,特别是在工伤伤残部位增补、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工亡认定、交通事故工伤双赔、职业病等重大疑难复杂工伤案件方面,有着深刻的办案心得和强有力的专业支撑,在业界有良好声誉,在工伤工友心中有着非常高的认可度。“只为受伤农民工代理工伤案件,不接受公司老板的案件委托”,是段彪永律师的职业理念和价值观体现。 段彪永律师工伤律师团队总部在昆明,但是办案800+遍布昆明、曲靖、玉溪、红河和楚雄等云南省十六个地州,累计拿到赔偿款50000000+元。

更多>
段彪永律师,已执业15年,执业地区为云南昆明,认证执业律所是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擅长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308806608,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