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有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下的小时工之分,它们的
加班费计算方式不一样。
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平均每天工作不超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不超24小时。其小时
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
加班费,法律没明确规定,一般按双方约定来;要是没约定,通常不用支付加班费。
全日制用工下的小时工,
加班工资计算有明确规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要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
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计算加班费时,先确定小时工资基数。如果
劳动合同有约定,按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来;劳动合同没约定,按
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要是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没约定,就按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之后根据加班时长和相应倍数算出加班费。大家要清楚这些规则,保障自己的权益,有疑问也可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小时工,与某单位签订了工作协议。工作一段时间后,小朱认为自己存在加班情况,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单位却称小朱是非全日制用工,且协议
未约定加班费,所以无需支付。小朱则觉得自己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小时工,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小朱属于哪种小时工是关键。若小朱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在无约定情况下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若不符合该条件,则可能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小时工。
2、若确定为全日制用工下的小时工,需先确定小时工资基数,可按劳动合同约定、集体合同约定或本人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再根据加班时长和对应倍数计算加班费。如延长工作时间按150%、休息日不补休按200%、法定休假日按30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