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类、刑事辩护、劳动纠纷
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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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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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债权未经判决确认也可申请破产。依据《企业破产法》,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已到期且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有合同、借据等证明债权合法有效且到期未获清偿,就满足基本条件。法院主要审查债务人破产原因,而非债权是否经判决确认。但此类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面临争议,需通过债权确认程序解决。

公司破产后,经济补偿金属于优先债务。根据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优先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公司完成清算后,偿还顺序有明确规定。首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之后清偿公司债务。若还有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时未能收回的债权,清算组可通过催讨、协商或诉讼等方式尽力追收。若确实无法收回,经相关程序确认后可作为坏账处理,在清算财产分配时对这部分债权相应调整,以保障清算工作公平合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