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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是否该对未签合同农民工赔偿

时间:2026.06.0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072人
律师解析:
1.用人单位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要每月付双倍工资,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用工。
2.农民工若有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可主张赔偿
3.赔偿时段是用工满一个月次日至满一年前一日。
4.满一年未签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老板不签合同,需担责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受雇于一家工厂老板,但老板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朱工作了半年多,老板也未提及签合同事宜。小朱认为老板应给予赔偿,老板则觉得小朱只是临时用工,无需签合同和赔偿。小朱拿出工资支付记录和工作证,欲向老板索赔。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案中老板自用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小朱签合同,符合该情形。
2、小朱有工资支付记录和工作证,能证明与老板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主张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半年期间的二倍工资赔偿。若满一年仍未签合同,将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老板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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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琪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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