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试用期想离职,不少人会遇到公司阻拦的麻烦。其实根据《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能
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定权利,不用单位批准。
要是提前三天告知公司后,公司仍不让走,别慌,有办法解决。第一步,得保留好提前三天通知离职的
证据,像用书面邮件、短信等,清楚表明哪天提的离职,三天后正式走人。
要是公司用不办
离职手续、
扣工资等手段阻止,先和公司协商,把法律规定讲清楚,要求依法办理离职、结算
工资。
如果协商不成,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有权监督检查单位遵守
劳动法规的情况,能责令公司改正。
还能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准备好
劳动合同、工资条、离职通知等证据,通过
仲裁维护合法权益,要求公司办离职、支付工资和可能的
经济补偿。要是遇到复杂情况拿不准,建议找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内决定离职,提前三天以书面邮件形式通知公司。三天后小朱准备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却以各种理由不让其离职,还表示不办理离职手续且要扣发工资。小朱与公司协商,说明法律规定,但公司仍不配合,小朱遂考虑进一步维权。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定权利,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公司不让小朱离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2、小朱保留了提前三天通知公司离职的书面邮件证据,若公司以不办理离职手续、扣发工资等方式阻碍其离职,小朱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工资。
3、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改正
违法行为。
4、小朱也可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凭借劳动合同、工资条、离职通知等证据,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及可能存在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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