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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员仲裁加班费怎么算

时间:2026.05.23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146人
律师解析:
裁员后想申请仲裁加班费,该怎么算呢?
首先得确定有加班事实,得拿出证据,像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邮件这些都能证明。
加班费计算基数这样确定:
要是劳动合同里有约定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就按这个算;合同没约定,就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和休假工资标准来;要是合同和集体合同都没约定,就按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算,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不同加班情况,加班费计算标准不一样。工作日加班,单位得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基数的150%给加班费。小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150%。休息日加班,单位要是不能安排补休,就得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200%。法定休假日加班,单位要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300%。
劳动者仲裁时,得准确算出加班时长和对应的加班费金额,并且提供充足证据,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被公司裁员后,认为在职期间存在加班情况,公司未支付加班费,于是申请仲裁索要加班费。公司则称小朱不存在加班事实。小朱提供了部分考勤记录和工作邮件作为加班证据。双方对于加班费计算基数也存在争议,小朱主张按正常劳动应得工资计算,公司则认为应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案情分析:

1、关于加班事实认定,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需提供证据证明加班情况,小朱提供的考勤记录和工作邮件可作为认定加班事实的依据,若能形成完整证据链,可认定加班事实存在。
2、对于加班费计算基数,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小朱主张更合理。不同加班情形应按相应标准计算加班费,如工作日加班按150%,休息日加班且不安排补休按200%,法定休假日加班按300%,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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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琪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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