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待岗后离职,补偿数额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单位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和
劳动者协商一致,单位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
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如果单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
赔偿金。
要是劳动者因为单位没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
劳动条件等法定情形主动离职,单位也得
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法和协商一致解除时一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待岗期间,单位按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发生活费,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可能会受影响。因为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正常出勤月的工资算,待岗期间的低标准生活费通常不算在内。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单位经营困难安排其待岗,待岗期间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支付生活费。之后单位提出与小朱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就
离职补偿数额产生争议。单位认为应按包含待岗生活费的平均工资计算补偿,小朱则认为应按正常出勤月工资计算。
案情分析:1、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本案中单位与小朱
协商解除,需按此规定执行。
2、经济补偿月工资按正常出勤月工资计算,待岗期间低标准生活费一般不纳入计算范围,所以小朱要求按正常出勤月工资计算补偿合理,单位按包含待岗生活费平均工资计算的主张不应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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