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
不发工资,
劳动者能获得哪些
赔偿呢?这分两种情况。
如果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工资。要是用人单位
逾期还不支付,就得按应付金额的50%-100%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要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得
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劳动者工作3年5个月,月平均工资5000元,因为用人单位不发工资,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那用人单位要支付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也就是17500元。要是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后用人单位还逾期不支付工资,还可能要按应付工资的一定比例加付赔偿金。所以,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情况,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单位工作3年5个月,月平均工资5000元。该单位一直未向小朱发放工资,小朱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但单位逾期仍未支付。小朱遂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了
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给予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小朱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小朱支付经济补偿。小朱工作3年5个月,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的标准,用人单位应支付3.5个月工资,即17500元作为经济补偿。
2、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小朱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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