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试用期想
辞职,却被单位卡着不让走?别慌,法律帮你维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内
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能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权限制。
要是单位不让走,劳动者可按这几步操作。第一步,写书面
离职申请,明确离职日期到年月日,以邮政快递等方式寄给单位,保留好快递底单,证明单位已签收。
第二步,如果提交申请三天后,单位还找理由拒绝办
离职手续,不让你走,你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监督用人单位,责令其改正
违法行为。
第三步,要是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后问题仍没解决,你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通过
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出具
离职证明。要是单位的违法行为让你遭受损失,还能要求其
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试用期内,因个人发展原因,决定提前三天辞职。小朱提前三天以
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并通过邮政快递寄送,保留了快递底单。但三天期满后,公司以工作交接未完成等理由,拒绝为小朱办理离职手续,不让小朱离开公司。小朱与公司多次沟通无果,遂寻求解决办法。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定权利,公司不得限制。小朱已按规定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公司拒绝办理离职手续的行为
违法。
2、小朱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改正。若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后问题仍未解决,小朱可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
劳动关系解除,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若有损失还可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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