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时不做工作交接,让单位遭受损失,是要担法律责任的。
从民事方面讲,员工和单位签的
劳动合同一般会写明离职交接义务,不交接就是违约。要是因为没交接给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单位能要求员工
赔偿。像生产经营损失、重新招人培训的费用、业务中断的损失等都在赔偿范围内,但单位得有
证据证明损失和员工没交接有因果关系。
劳动法律也有规定,员工得按约定做工作交接。要是单位该给员工
经济补偿,会在交接完后支付。员工不交接,单位可以先不给补偿。
如果员工不交接是故意的,或者有重大过失,
情节严重还会有行政甚至
刑事责任。比如没交接导致单位商业秘密泄露,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
侵犯商业秘密罪。
要是员工没交接造成损失,单位可以和员工协商赔偿。协商不成,还能
申请仲裁或者去
法院起诉。所以员工离职时,一定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员工,离职时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进行工作交接。公司因小朱未交接,致使部分业务中断,重新招聘和培训人员花费了一定费用。公司要求小朱承担
赔偿责任,小朱认为自己离职匆忙,不应承担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民事角度看,小朱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离职交接义务,其未履行交接义务属于
违约行为。公司因小朱未交接遭受经济损失,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要求小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业务中断损失、重新招聘和培训人员费用等,但公司需证明损失与小朱未交接存在因果关系。
2、从劳动法律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小朱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公司可暂不支付其经济补偿。若小朱未交接行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
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如导致公司商业秘密泄露,可能触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公司可通过协商、
仲裁或
诉讼等方式要求小朱
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