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裁员是职场常见问题,若处理不当,
劳动者权益易受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当公司要裁减人员达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
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时,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才可进行
裁员。
要是公司裁员超10%却没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这就
违法了。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改正。若因裁员程序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公司得担责
赔偿。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继续
履行合同;若不想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履行,公司要按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
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先和公司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其责令公司改正;也能向劳动
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公司因经营问题需进行裁员,公司职工总数为100人,此次裁员15人,占职工总数的15%。但公司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也未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且裁减人员方案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小许认为公司裁员程序违法,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但公司拒绝,小许决定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该公司裁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5%,却未按法定程序进行裁员,属于
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该公司改正。
2、若因公司裁员程序违法给小许造成损害,公司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小许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若小许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许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小许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小许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改正,也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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