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解除合同计算
赔偿金时,很多人误以为按
基本工资算,其实不是这样。根据《
民法典》《
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赔偿金是按
劳动者在
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来定。
这个平均工资指的是应得工资,包括计时或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基本工资只是工资的一部分,不能代表全部收入。
要是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
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而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以,大家计算
解除合同赔偿金时,要综合考虑各项收入,不能只看基本工资,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对计算方法还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与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以小朱的基本工资为标准支付解除合同赔偿金。小朱认为赔偿金应按自己在
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其中包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而不只是基本工资,遂与公司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合同赔偿金应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确定,这里的平均工资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涵盖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并非仅以基本工资计算。
2、若小朱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应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若小朱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所以公司仅以基本工资计算赔偿金的做法不合法,应综合考量小朱各项收入来支付赔偿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