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我国交通事故引发
工伤,部分项目可获双份
赔偿。
第三人侵权致工伤,
侵权人担
民事赔偿,单位和
社保机构担
工伤保险责任。
2.
医疗费等实际支出费用,按
补偿原则,一般不双赔,选
赔偿金额高的渠道。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不同性质赔偿项目,
劳动者可同时享受双份赔偿。
4.除实际支出费用外,多数赔偿项目能双赔。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小朱受伤严重,经鉴定为
伤残。侵权人对小朱进行了民事赔偿,包括
残疾赔偿金等。小朱所在单位为其申请了
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小朱向社保机构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社保机构就赔偿项目产生争议。社保机构认为医疗费等实际支出费用只能单赔,小朱则认为应双赔。
案情分析:1、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侵权人需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单位和社保机构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本案中侵权人已对小朱进行民事赔偿,单位和社保机构也应承担相应工伤保险责任。
2、对于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等实际支出费用,遵循补偿原则,采用“就高原则”,不能双赔。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项目,属于不同性质赔偿,劳动者可同时享受双份赔偿。所以社保机构关于实际支出费用单赔的主张合理,小朱除实际支出费用外的多数赔偿项目可获双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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