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误工费取决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2.误工时间以
医疗机构证明为准,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收入状况分两类。
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算,要提供误工证明、
工资流水等。
无固定收入的,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地同行业平均工资算。
4.哺乳期不影响计算方式,需提供相关材料主张
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
意外事故中受伤,向责任方小胡索赔误工费。小朱处于哺乳期,小胡认为哺乳期不应计算误工费。小朱有固定收入,但小胡质疑小朱提供的用人单位误工证明和工资银行流水的真实性。此外,小朱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双方对于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这一规定也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所以小朱的误工时间应按此规定计算。
2、收入状况方面,小朱有固定收入,误工费应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只要小朱提供的用人单位误工证明和工资银行流水真实有效,就应以此为依据计算误工费。
3、哺乳期不影响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小朱只要提供能证明自身误工情况和收入情况的材料,就可主张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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