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未住院,
误工费即
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治疗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十二个月,伤情严重经鉴定可适当延长,但不超十二个月。
3.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
工伤医疗待遇。
4.若单位不支付,
劳动者可通过劳动
仲裁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未住院治疗。他向单位提出支付误工费的要求,认为自己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单位应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但单位却以小朱未住院为由,拒绝支付这笔费用。小朱认为自己虽未住院,但确实因工伤无法正常工作,单位理应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未住院,误工费即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负担。劳动者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小朱所在单位以未住院为由拒绝支付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十二个月,特殊情况经相关部门确认可适当延长。若小朱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并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小朱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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