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认定后
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
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
2.时效内一方
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
仲裁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3.因
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
申请仲裁,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4.
劳动关系存续期因
欠薪争议,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终止的,自终止日起一年内提出。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
工伤。不久后,小朱与用人单位就工伤
赔偿事宜产生分歧,小朱知晓自身权利可能被侵害。然而,在知晓权利被侵害的半年后,因突发自然灾害导致交通和通讯中断,小朱无法申请劳动仲裁。待灾害影响消除一个月后,小朱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用人单位同意协商赔偿。但之后双方协商不成,小朱欲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后申请
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小朱在工伤认定且知晓权利被侵害后,原本仲裁时效开始计算。
2、突发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导致小朱无法在规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小朱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用人单位同意协商赔偿,这使得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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